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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对学前教育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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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教育行业双减,要求全面压减中小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等。双减明确提出是要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消除学科类校外培训中的各种乱象。教育行业双减如下:1、全面较少作业总量跟时长,减轻学生过量作业负担,其中重点提到的是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学校对待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该提供延时托管服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以及社团活动; 2、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在生僻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提供科学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意见》指出,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主导、多方联动,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十三条 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的,随着的实行,全国各地严查校外培训,众多不合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被查处叫停。各地市教育局针对校外机构无证办学、消防不合格、教师无证等问题进行了通报,相关培训机构被停业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十 国家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盈利服务、兴办校办产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出台双减的时候,教育部针对幼儿园也有相关要求:统筹做好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思维训练班等各种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第六条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第七条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第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的。会有影响。除了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外,“双减”中最令教培行业元气大伤的,是对于培训时间的: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第十三条 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因人而异,双减加大了对幼小衔的打击规范力度,使该补习教育机构市场缩减,但根据孩子具体的天赋和学习,对幼小衔接影响不大。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坚持儿童为本、双向衔接。关注儿童发展的连续性、整体性和可持续性,强化幼儿园与小学协同合作,帮助儿童做好身心全面准备和适应,培养有益于儿童终身发展的习惯与能力。坚持系统推进、规范管理。整合多方教育资源,行政、教科研、幼儿园和小学统筹联动,家园校共育,形成合力。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加大治理力度,纠正和扭转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和小学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做法和行为。第四条 强化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将一年级第一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重点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确保课时安排。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国家课程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强化儿童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切实改变忽视儿童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的现象,坚决纠正超标教学、盲目追赶进度的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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