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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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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7、必须是取得房产证的现房,如果购买的是一手房期房,只能通过提供其它住房抵押的方式办理;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是指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限为住宅,下同)、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后,尚未还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以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活动。。二、客户可贷额度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参与额度计算的所有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1、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符合本规定第五条要求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2、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3、每月还贷额(即月供。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4、不高于按贷款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申请人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的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认定该住房贷款额度。目前执行的可贷比例为首套90平方米以下80%,首套90平方米以上70%,第二套住房为40%,第三套住房及以上的不接受贷款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可以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及风险控制等情况,另行决定对申请商转公的住房开展价值评估。5、申请人按照本办法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申请人按照本办法以权利凭证质押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90%。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质押担保暂时还能受理,需要等待二期系统开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

第2种观点: 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符合下列条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于住房商业贷款能否转为公积金贷款这个问题,满足条件即可申请转换: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前两年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入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5、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6、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7、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8、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3种观点: (一)借款申请人应带齐办理要件资料原件,在贷款面签时所有相关人(借款申请人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需到场。(二)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合法。(三)进行贷款面签时借款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四)根据贷款流程,只有公积金中心和委托银行审批同意后,借款申请人才能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办理解押和重新抵押手续,并保持不动产权证权利人登记信息与贷款申请时一致,如出现差异,公积金中心或承办银行有权不予发放一手房置换抵押贷款。(五)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使用。(六)在贷款办理过程中,公积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七)借款申请人需留意短信提示,按规定时限办理签约手续,按规定时限交回抵押登记资料。(八)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性低息贷款,资金使用率较高,为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我中心可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按照预约先后时间顺序轮候受理贷款业务。一、现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有哪些1、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2、初审与评估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3、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4、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5、银行放款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二、有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流程有哪些有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流程如下: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如实提供相关资料;2、资料齐全的贷款申请,银行应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通知银行审批结果;3、银行根据公积金中心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及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将贷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审核,经公积金中心批准后,将委托贷款基金划拨,受托银行将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4、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者协议由夫妻双方签订,以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应当将证券交管理部门或者联盟中心保管。【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1种观点: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1、原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本金余额必须小于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2、能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3、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4、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5、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还款记录良好。一、用公积金买房子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1、贷款额度不够:虽然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比较低,但是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却会受到,常常会出现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情况。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公积金贷款有最高额度,虽然个人与夫妻申请的最高额度不同,但在一二线城市,就算公积金贷款贷到了最高额度,也完全不够买房。2、放款时间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比较复杂,因此公积金贷款申请之后,放款的时间也就延长了很多,如果购房者急着买房,那么公积金贷款就不太现实了,也就只能选择商业贷款了。而相较于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回款至开发商的速度普遍较慢,从资金回笼的角度来讲,开发商自然希望买家选择回款速度较快的商业贷款,这也是为何楼盘在购房优惠上,更偏向商贷和一次性付款客户的原因。3、缴存时间有: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大家可不要以为交了公积金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不同城市对于公积金缴存时间有所不同,有的城市要求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也有的城市要求连续缴存一年(含)以上才能贷款。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的购买或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3、采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以下简称)认可的担保方式(质押、保证),能够提供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4、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须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或单位集资所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40%的首付款;建造或大修、翻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50%的自有资金;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有不低于50%的首付款。5、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6、其他规定。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第三方保证尚未解除保证责任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已付清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或有不良还款记录的,不予办理贷款;职工还清上一笔公积金贷款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7、借款申请人的配偶或者同户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提供长期共同居住的有效证明。8、市直公积金缴存人员在外地(济宁市之外)以个人或配偶名义购买住房,应提供市区住房作为抵押和办理置业担保贷款手续,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申请贷款。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1、贷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2、如果是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3、贷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4、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性贴息业务记录。【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1、申请人的信用良好,没有任何逾期的行为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一年及以上、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3、转贷业务需要转贷至接受原住房贷款人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申请人要向银行确定购房贷款还没有结清,然后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银行同意的话,就能办理接下来业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1、申请人的信用良好,没有任何逾期的行为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一年及以上、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3、转贷业务需要转贷至接受原住房贷款人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申请人要向银行确定购房贷款还没有结清,然后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银行同意的话,就能办理接下来业务。一、公积金贷款需要夫妻双方的征信记录吗需要双方的征信的,公积金贷款会查贷款人的征信,如果贷款人已婚还会查贷款人配偶的征信,如果有任意一方有过信用问题的,轻的会导致贷款额度下降,严重的会导致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且公积金贷款被拒贷的话,商业贷款也有可能会被拒,所以保持良好的信用很重要。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4、购房首付款证明;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二、合肥买房可以贷款吗1、办理异地购房的手续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执行,即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2、各个银行审批的手续和程序不尽相同,但大体都要求贷款人提供:户口所在地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开据的工作职务证明、收入证明、本地暂住证明、当地固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3、银行会查看贷款人信用记录等等。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要是公积金贷款就在贷款前,你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商业贷款要遵循以下原则: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可支配收入的50%-月物业管理费;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可支配收入的55%-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现金、银行存款等可应急的资金需可维持三个月以上的日常开支以备不时之需。4、大部分银行都提供房贷还款方式变更业务,同时提供还贷组合方式。5、如果发现目前采取的房贷还款方式并不适合,应该咨询专业人士,选择合适的组合方式进行变更,以免伤害到自身信用,或者使得负担过大。法律咨询:网友:合肥买房过程是什么?律师:1、认购。买房时需要提前认购,需要在售楼处确定房源-个人购房信息填写-签订定金合同-双方签字确认,盖章-购房人支付定金保存好收据。注意这一步预付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通常表示预先支付的放款,不存在违约责任赔偿。2、签约。买房签约时要带好定金收据、本人证件、私章、户口本、收入证明。流程为在定金合同约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双方就合同进行协商-双方签字盖章-购房者支付首付并保存。3、选择贷款方式。选择贷款方式,商业贷款申请条件较低,使用较为普遍。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居民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制度,申请条件相对更复杂。4、办理贷款。办理贷款,选择贷款银行-确定贷款金额-提供办理贷款需要的资料-签借款合同-房产交易完成后,交易开具他项权利证明-银行收到他项权利证明,贷款划到借款人账户,借款人按月偿还贷款。5、房屋验收。最后是房屋验收,入住前查看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一般有以下的5个贷款条件:1、信用良好,没有任何逾期的行为;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及以上;3、在当地正常交住房公积金;4、转贷业务要转贷到接受原住房贷款人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5、申请人要向银行确定购房贷款还没有结清,再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银行同意后,才能办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两种方式:1、另外提供抵押的房产(可以使用他人房产做抵押)。首先去银行申请提前还款,获准同意,并且要提供同意提前还贷证明、还款明细以及还贷的账号,将以上所说的资料递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后再进行房产评估,其他程序和公积金个人借款程序基本相同。上述手续完成后由担保公司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原商业贷款账户。2、如果没有其他的可用做抵押的房产,可以先去中心审核确认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然后去到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结清后提供结清单与最后一次还贷的回执,并且提供在银行取回的经房产交易部门登记备案的产权证,将上述资料递交中心认可后再进行房产评估,其他程序与公积金个人借款程序相同。上述手续完成后由担保公司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内。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1.原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本金余额必须小于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2.能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3.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等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1、申请人的信用良好,没有任何逾期的行为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一年及以上、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3、转贷业务需要转贷至接受原住房贷款人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申请人要向银行确定购房贷款还没有结清,然后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银行同意的话,就能办理接下来业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但要满足以下条件。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4、申请人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一般有以下的5个贷款条件:1、信用良好,没有任何逾期的行为;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及以上;3、在当地正常交住房公积金;4、转贷业务要转贷到接受原住房贷款人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5、申请人要向银行确定购房贷款还没有结清,再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银行同意后,才能办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一般有以下的5个贷款条件:1、信用良好,没有任何逾期的行为;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及以上;3、在当地正常交住房公积金;4、转贷业务要转贷到接受原住房贷款人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5、申请人要向银行确定购房贷款还没有结清,再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银行同意后,才能办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人向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提出提前部分偿还或者全部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申请,并书面承诺已取得该银行同意,同时取得该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贷款明细证明,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预约申请商转公贷款,审核成功后签订合同,并办理担保等贷款手续,等待受托银行放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3、具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同户籍未婚子女)中的任何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的;5、已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需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但要满足以下条件。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4、申请人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到原商贷银行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2、客户按规定提交贷款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3、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4、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5、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与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6、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7、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资金;8、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等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两种方式:1、另外提供抵押的房产(可以使用他人房产做抵押)。首先去银行申请提前还款,获准同意,并且要提供同意提前还贷证明、还款明细以及还贷的账号,将以上所说的资料递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后再进行房产评估,其他程序和公积金个人借款程序基本相同。上述手续完成后由担保公司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原商业贷款账户。2、如果没有其他的可用做抵押的房产,可以先去中心审核确认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然后去到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结清后提供结清单与最后一次还贷的回执,并且提供在银行取回的经房产交易部门登记备案的产权证,将上述资料递交中心认可后再进行房产评估,其他程序与公积金个人借款程序相同。上述手续完成后由担保公司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内。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1、申请人的信用良好,没有任何逾期的行为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一年及以上、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3、转贷业务需要转贷至接受原住房贷款人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申请人要向银行确定购房贷款还没有结清,然后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银行同意的话,就能办理接下来业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一般有以下的5个贷款条件:1、信用良好,没有任何逾期的行为;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及以上;3、在当地正常交住房公积金;4、转贷业务要转贷到接受原住房贷款人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5、申请人要向银行确定购房贷款还没有结清,再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银行同意后,才能办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具体申请条件及步骤如下:1、申请人需要符合《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本地户口、月收入充足等;2、申请人已办理商业性贷款,有完整的贷款、产权证、契税证、抵押登记手续;3、已向原按揭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并获得银行同意;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无连续二期以上逾期贷款记录。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具体申请条件及步骤如下:1、申请人需要符合《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本地户口、月收入充足等;2、申请人已办理商业性贷款,有完整的贷款、产权证、契税证、抵押登记手续;3、已向原按揭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并获得银行同意;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无连续二期以上逾期贷款记录。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但要满足以下条件。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4、申请人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房屋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商业贷款正常还款且无逾期还款记录。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一般有以下的5个贷款条件:1、信用良好,没有任何逾期的行为;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及以上;3、在当地正常交住房公积金;4、转贷业务要转贷到接受原住房贷款人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5、申请人要向银行确定购房贷款还没有结清,再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银行同意后,才能办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两种方式:1、另外提供抵押的房产(可以使用他人房产做抵押)。首先去银行申请提前还款,获准同意,并且要提供同意提前还贷证明、还款明细以及还贷的账号,将以上所说的资料递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后再进行房产评估,其他程序和公积金个人借款程序基本相同。上述手续完成后由担保公司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原商业贷款账户。2、如果没有其他的可用做抵押的房产,可以先去中心审核确认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然后去到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结清后提供结清单与最后一次还贷的回执,并且提供在银行取回的经房产交易部门登记备案的产权证,将上述资料递交中心认可后再进行房产评估,其他程序与公积金个人借款程序相同。上述手续完成后由担保公司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内。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1.原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本金余额必须小于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2.能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3.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等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到原商贷银行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2、客户按规定提交贷款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3、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4、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5、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与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6、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7、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资金;8、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等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持购房合同、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各区县相应的银行房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2、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等待银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4、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5、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的约定。6、银行划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人向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提出提前部分偿还或者全部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申请,并书面承诺已取得该银行同意,同时取得该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贷款明细证明,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预约申请商转公贷款,审核成功后签订合同,并办理担保等贷款手续,等待受托银行放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但要满足以下条件: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4、申请人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6、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7、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年含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8、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9、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1、申请人的信用良好,没有任何逾期的行为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一年及以上、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3、转贷业务需要转贷至接受原住房贷款人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申请人要向银行确定购房贷款还没有结清,然后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银行同意的话,就能办理接下来业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3种观点: 1、到原商贷银行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2、客户按规定提交贷款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3、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4、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5、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与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6、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7、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资金;8、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等登记手续。一、按揭贷款买车要签购车合同吗按揭贷款买车需要签购车合同。按揭贷款,需要签抵押合同。办理流程如下: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汽车经销商的账户;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手续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二、淮南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公积金贷款流程:1、申请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受理借款人将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管理中心,信贷人员受理;3、信审信贷部负责人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初审;4、贷款审批小组审批初审贷款资料;5、签约借款人与贷款银行、担保中心、公证等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借款人承担;6、贷款经批准的公积金贷款,由贷款银行按照管理中心委托的贷款通知书发放,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转入卖方或建设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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