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人防车位一般适用于一些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战乱时期人员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位于地下的防护建筑,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的建筑,禁止开发商销售。一、人防车位和非人防车位的区别人防车位的使用权限由城市的人防办公室授权给建筑物的建设机构,而建设机构可以将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个人和机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0年,如果国家条件需要则强制征用。两者的风险不同。非人防车位基本都是普通的产权车位,产权有开发商或建筑物的建设机构拥有,当然产权也可以卖个个人和机构。一般非人防车位建筑在地面或楼层,而人防车位位于非人防车位更下的楼层,出入口都是采用比较厚重的防护门和密闭防护门,墙体结构会更厚有抗冲击波设计,里面的车位均为人防车位,这也使得人防车位的价格更高一些。二、人防车位最新人防车位最新是:人防车位使用权只能出租,不能出售,附赠也不行,租赁20年是合同法允许的最长时限。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这样会损害国家和买受人利益,签订的合同协议也是无效的。购买这种人防车位到期后不受法律保护,这也是人防车位20年后争端问题。在法律上对人防车位权限问题仍不完善,人防车位是根据地方法规而定的,因此在购买人防车位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车位的权限,最好立字为据签订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免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人防车位的使用权限由城市的人防办公室授权给建筑物的建设机构,而建设机构可以将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个人和机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0年,如果国家条件需要则强制征用。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人防车位,指的是开发商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的人防防空地下室,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产权属于国家。因此这种人防车位一般是不可以办产权的,也无法出售,但可以租赁,最长租期不超过20年。虽然目前全国多数地区还不可以办理人防车位产权登记,但是西安、重庆等地都出台了相关,说明人防车位可以办理相关产权,并与产权车位的权利相近似,但在相关发布紧急状态命令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管理,无偿使用。因此,人防车位在各省市都可能有不同的,建议想要购买车位的当事人详细咨询一下当地市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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