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人防车位20年后怎么办1、国家建设的人防工程,一般租用人防车位只能使用二十年,如果到期,只要不发生战争或者国家无征用需求的,可以继续租用。合同中规定了使用年限,到期后物业会收回车位再进行出租。但是部分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包括了人防车位。这样会损害国家和买受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协议也是无效的。所以租用这种人防车位可能会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五条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已开发利用的,由使用单位负责,实行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二、人防车位可以买卖吗人防车位不可以买卖。人防车位可以出租,但不得出售。人防车位是指人防工程里的车位,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是属于国家,无法出售但可以出租,且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后可继续租借。人防重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修建防空地下室,用于居民战时防空隐蔽,防空地下室即我们现在常提到的人防工程,目前人防工程由专门的人防工程设计院设计、审核人防工程设计,如果小区由于条件无法修建人防工程,那么开发商必须支付相应的异地人防工程费用。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国家人防工程内建设的车位属于人防车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人民防空法》中“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在不影响人防功能和满足业主车位需求的情况下,投资建设方享有人防车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不超过20年,可用于出租获取收益,国家战时无条件征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人防工程内建设的车位属于人防车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人民防空法》中“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在不影响人防功能和满足业主车位需求的情况下,投资建设方享有人防车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不超过20年,可用于出租获取收益,国家战时无条件征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2种观点: 一、人防车位20年后怎么办1、国家建设的人防工程,一般租用人防车位只能使用二十年,如果到期,只要不发生战争或者国家无征用需求的,可以继续租用。合同中规定了使用年限,到期后物业会收回车位再进行出租。但是部分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包括了人防车位。这样会损害国家和买受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协议也是无效的。所以租用这种人防车位可能会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五条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已开发利用的,由使用单位负责,实行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二、人防车位可以买卖吗人防车位不可以买卖。人防车位可以出租,但不得出售。人防车位是指人防工程里的车位,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是属于国家,无法出售但可以出租,且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后可继续租借。人防重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修建防空地下室,用于居民战时防空隐蔽,防空地下室即我们现在常提到的人防工程,目前人防工程由专门的人防工程设计院设计、审核人防工程设计,如果小区由于条件无法修建人防工程,那么开发商必须支付相应的异地人防工程费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防车位:人防是开发项目根据相关的要求,建设的人民防空地下室,用于战时或重大灾难时躲避居民之用。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产权属于国家。无使用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车位20年后续签是否还需要交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如果签署的是租赁合同,若20年后想继续使用,那车位续签需要重新与开发商协商并签署新的合同,费用由车主与开发商之间协商决定。若是签署了购置合同或者是租用了人防车位,那么一般车位期效为70年,20年后还可以继续使用,不需要交钱。人防车位20年后,可以看看自己的车位购买合同,20年使用权到期后,应该是可以自动续期,车位总使用时间和房屋的产权到期时间一致,也就是说不再需要到期后重新付款。人防车位的产权没有明确的规定,产权车位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产权车位可能会更保险一些。一般的人防车位是没有产权的,购买方相当于租赁的,具体的租赁价格是需要看两方的协商的,每个地方对人防车位的规定是不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 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2种观点: 现在的私家车也越来越多,所以需要的车位也是越来越多的,因此很多人会有疑问人防工程的车位可不可以买卖,一般大部分地区是禁止买卖人防工程车位的,就算参与了买卖,买的也是使用权而不是产权,最多使用20年的期限。一、人防工程的车位可以买卖吗一般大部分地区是禁止“买卖”人防工程车位,而你“买”到的多是人防车位的使用权,并非产权。很多开发商为了宣传,都打着人防车位的使用期限和房产期限70年一样的旗号,但是实际上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仅是一种租赁行为,也就是说租赁车位,《合同法》中租赁期限最多20年。二、买了人防车位被收回了怎么办首先需要看清楚签订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如果是租用人防车位到期会被收回,或国家战时需要征用的也会被收回,第一种情况到期可以继续租赁。由于各地对人防车位产权立法有所不同,上海、广州、重庆、厦门、漳州等地实行人防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并可办理产权证,也就说个人或机构可以向开发商购买人防车位产权。而安徽、江苏、江西则实行人防车位不能出售只能租赁,因此如果你所在的地区可以购买人防车位产权。购买人防工程车位的手续也是很多的,需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携带完税证明、买车位、买车位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车位测绘页,本人前去小区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等。然后完成所有流程之后,就拥有了车位20的使用权,到了期限需要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可见,判断房产公司出售车库的行为是否合法,要区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种情况是出售规划内的车库。房产公司出售的如果属于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车库可以出售,那么该房产公司出售车库是合法的。如果双方对车库的出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车库在规划中已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业主在购房时交付了相应公摊款项,则该车库应作为共有建筑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房产公司无权出售。二是车库在规划中没有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车库的建盖资金全部由房产公司支付,建成后也没有通过任何形式转由业主负担,则该车库的所有权应属房产公司,房产公司当然有权出售。另一种情况是出售非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该类车位、车库应属于业主共用,房产公司无权对外出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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