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人防车位不可以办产权。人防车位,指的是开发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的人防防空地下室,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产权属于国家。因此这种人防车位一般是不可以办产权的,也无法出售,但可以租赁,最长租期不超过20年。虽然目前全国多数地区还不可以办理人防车位产权登记,但是西安、重庆等地都出台了相关,说明人防车位可以办理相关产权,并与产权车位的权利相近似,但在相关发布紧急状态命令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管理,无偿使用。因此,人防车位在各省市都可能有不同的,建议想要购买车位的当事人详细咨询一下当地市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第二十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的定型、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第二条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地方各级预算。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
第3种观点: 现在的私家车也越来越多,所以需要的车位也是越来越多的,因此很多人会有疑问人防工程的车位可不可以买卖,一般大部分地区是禁止买卖人防工程车位的,就算参与了买卖,买的也是使用权而不是产权,最多使用20年的期限。一、人防工程的车位可以买卖吗一般大部分地区是禁止“买卖”人防工程车位,而你“买”到的多是人防车位的使用权,并非产权。很多开发商为了宣传,都打着人防车位的使用期限和房产期限70年一样的旗号,但是实际上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仅是一种租赁行为,也就是说租赁车位,《合同法》中租赁期限最多20年。二、买了人防车位被收回了怎么办首先需要看清楚签订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如果是租用人防车位到期会被收回,或国家战时需要征用的也会被收回,第一种情况到期可以继续租赁。由于各地对人防车位产权立法有所不同,上海、广州、重庆、厦门、漳州等地实行人防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并可办理产权证,也就说个人或机构可以向开发商购买人防车位产权。而安徽、江苏、江西则实行人防车位不能出售只能租赁,因此如果你所在的地区可以购买人防车位产权。购买人防工程车位的手续也是很多的,需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携带完税证明、买车位、买车位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车位测绘页,本人前去小区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等。然后完成所有流程之后,就拥有了车位20的使用权,到了期限需要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第1种观点: 车位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但要合以下条件的车位转让协议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车位转让的流程有哪些车位转让的流程如下:1、车位证及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车位核验;2、车位核验合格后就可以签约,包括网签、定金协议及买卖合同。网签需要准备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已婚的话需要有配偶同意出售的证明、银行卡;3、签约完成后就可以缴税了。所需资料:身份证、车位证、户口本、原车位购买、已婚的还要提供结婚证。车位过户的流程及注意事项;4、缴清税款后,办理过户手续。卖方所需资料:身份证、车位证、户口本、车位原购买、已婚的还要提供结婚证。买方:身份证、户口本、已婚的还要提供结婚证、缴税后的完税证明;5、资料完整且无问题当天发证。车位过户的流程及注意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2种观点: 车位转让协议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是有效的。当事人一方为小区的业主,车位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我国法律规定,小区内车位的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另外,双方签订的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车位买卖合同与车位转让协议有什么区别1、合同转让是指合同的法律关系主体改变。根据转让内容的不同,合同转让包括了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以及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三种类型。合同转让既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合同转让的类型不同,其转让的条件、程序和效力也不尽相同。2、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3种观点: 一般来说,汽车车位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与公证无关,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协议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则协议就有效。而公证是指由公证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要经公证才生效的情形外,一般情况下不经公证不会对协议的本身的法律效力产生影响。一、车位买卖合同生效条件车位买卖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合同就生效了,自买方交付货款,卖方转移车位的所有权之后,买卖合同就履行完毕了。若合同中自某年某月某日生效的条款,那么就是该条款之日起生效。车位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是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二、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买卖,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不仅需将标的物交付于买受人,并且需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法律性质,这使它区别于租赁合同、借用合同。2.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出卖人转移标的物以取得价款为目的,买受人须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方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支付价款是转移所有权的对待给付,买卖合同这一特征区别于其他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如赠与合同、互易合同。3.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是指依据合同的规定,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的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都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相互对应。出卖人负有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同时也负有向出卖人支付价金的义务,一方的义务正是另一方的权利。因此,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4.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相对于实践性合同而言的。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内容协商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凡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5.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采用何种形式,一般可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形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转让车位时,需要确定转让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有签订转让合同的意愿,车位产权是否完整。转让车位时,需要确定转让的是车位使用权还是所有权。如果是使用权的,只有20年,如果是所有权的,最长不得超过7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2种观点: 一般来说,汽车车位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与公证无关,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协议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则协议就有效。而公证是指由公证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要经公证才生效的情形外,一般情况下不经公证不会对协议的本身的法律效力产生影响。一、车位买卖合同生效条件车位买卖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合同就生效了,自买方交付货款,卖方转移车位的所有权之后,买卖合同就履行完毕了。若合同中自某年某月某日生效的条款,那么就是该条款之日起生效。车位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是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二、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买卖,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不仅需将标的物交付于买受人,并且需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法律性质,这使它区别于租赁合同、借用合同。2.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出卖人转移标的物以取得价款为目的,买受人须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方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支付价款是转移所有权的对待给付,买卖合同这一特征区别于其他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如赠与合同、互易合同。3.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是指依据合同的规定,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的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都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相互对应。出卖人负有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同时也负有向出卖人支付价金的义务,一方的义务正是另一方的权利。因此,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4.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相对于实践性合同而言的。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内容协商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凡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5.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采用何种形式,一般可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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