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给受助人造成损害,实施救助的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既符合法理,也兼顾情理,是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鼓励和保护。另外,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时,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若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无力承担民事责任,而受害人又请求补偿,则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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