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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非全日制用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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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如何避免非全日制用工的风险

非全日制用工应注意以下:

1、合同形式:口头劳动合同可以不限于书面形式;

2、工资形式和标准:工资分配最基本的两种方式是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报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3、试用期规定:试用期不得约定;

4、经济补偿: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5、时限规定:同一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平均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6、其他规定:允许从事兼职工作的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

二、非全日制用工和兼职用工的区别

你好,非全日制用工和兼职用工的区别是:

1、兼职人员和兼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使用范围。

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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