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及报废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或复印件)到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2、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收车后,进行登记验收,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报废车架切割号块。3、交车单位或个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报废车架切割号块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车辆户籍、注销营运费等手续。4、符合优惠补贴标准的到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申请领取优惠补贴。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灭失的;(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Copyright © 2019- kduo.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