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代表损失的增加,贷方代表损失的减少。
2、企业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应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并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中按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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