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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买卖合同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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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对于买卖合同的管辖有以下规定:1、当事人可以约定与争议有关的地点的人民作为管辖;2、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作为管辖。

法律分析

关于买卖合同管辖的规定,民诉法如下: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与争议有联系的地点的人民为管辖。

2、当事人没有约定时,以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为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该内容由 干安庆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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